荆房网
您当前位置:荆房网>荆州楼市>本地楼市

荆州城区896亩土地遭闲置 将严肃查处

2011年06月14日 14:39     小编:     楚天房网|0     点击:3396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一边是不断上涨的房价,一边是大量遭闲置的土地;一边是招商引资“请进”的工业项目无地可用,一边是荒芜多年的土地长满杂草,大量土地出现闲置。截至目前统计显示,荆州城区闲置土地已达896亩,这是近日我市召开的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会上通报的相关情况。


  土地闲置,是大的浪费。6月10日,我市召开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会议,在通报了城区土地闲置情况后,副市长李国斌痛斥土地闲置行为,表示将严肃查处一些单位和个人闲置土地资源的行为。
城区闲置土地已达到896亩“据统计,2004年以来,我市批而未用土地达4699亩,其中耕地达3272亩,而城区闲置土地达到896亩。”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丽华在谈及我市土地使用情况时说,闲置土地造成大量土地资源浪费,使土地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危害显而易见。
 

  赵丽华说,闲置土地占用了大量建设用地指标,让有竞实力的企业无地可用,致使企业无法进驻,影响荆州经济发展。其次,闲置土地导致房价不断上升,让广大群众利益受损害。另外,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城区土地的荒芜闲置,容易形成管理无序、脏乱差的形象。

闲置土地查处难

  什么原因造成了荆州城区大量土地闲置?一份市国土部门通报称,荆州城区闲置的896亩土地中,用地者未使用的原因,造成闲置土地804亩,占闲置总面积的90%;因原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的778亩,占闲置土地面积的87%。对城区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赵丽华进行了详细分析,闲置土地的产生主要是用地者、政策体制、社会、市场机制、政府等方面的因素造成。有的是因为用地者资金链出问题,没有资金动工;有的是因为用地者为享受高额土地利润回报,导致土地闲置;部分工业用地低价大面积拿地,不兑现招商承诺;部分企业破产、停产和搬迁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

  赵丽华表示,由于现行的“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导致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尽,闲置、低效利用现象时有发生。在实际工作中,工业兴市和城市建设的工作重心放在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的供应环节等,对于土地开发利用的后续管理,缺乏有效的共同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在审批过程中的各项合同约定,在后续监管中无法一一落实,对开工、竣工等合同内容落实情况没有强硬的管理措施,合同也成为“一纸空文”。“闲置土地的查处十分困难。”赵丽华坦言,闲置土地查处联动机制没有形成,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国土部门很难完成。这些工作必须依靠当地政府、法院、公安、财政、建设、规划、房产等多个管理部门。前些年,土地资源的配置主要是以政府供应、协议出让为主,协议出让价和市场交易价之间存在较大的价差,从而形成了大量圈占土地和土地闲置;有一些项目通过毛地出让,供地后,在拆迁过程中遇到阻碍,土地不能及时交付开发;还有一些项目在供地前司法纠纷和债务纠纷没能得到及时解决,从而造成土地闲置。

土地闲置两年将收回

  如何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近日,市政府出台《荆州市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本月开始到12月31日,荆州将对城区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处置。这次清理的对象包括荆州城区(含乡镇)内历年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和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重点是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工业项目用地。认定闲置土地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
  副市长李国斌明确指出,荆州将依法处置城区闲置土地,一些占用耕地的集体建设用地,闲置满两年,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据介绍,城区7类土地将列为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同意,超过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满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约定动工建设日期,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土地。
  已动工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以上的土地。
  已动工建设的土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25%,但在规定的建设工期结束时
(或未规定建设工期,但开工时间超过3年),仍未达到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总面积或者总投资额的土地。
  旧城改造项目未按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或其它文件规定完成拆迁任务且未动工建设的土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