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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为您解答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2011年09月16日 08:00     小编:     网络|0     点击: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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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2009年从长江大学毕业后一直在荆州工作,可以申购经适房吗?”昨日,从长江大学毕业2年的小高打进本报热线咨询申购经适房相关事宜。
  据小高介绍,他今年24岁,2009年7月从长江大学毕业,毕业后一直留在荆州工作,年收入2.5万元。“由于收入有限,一直都是租住在私房。”小高说,如今和女朋友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想在荆州安家落户,所以想申购经适房。“我的户口在荆州市人事局,能申购经适房吗?”小高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荆州市房管局,该局工作人员解释说,申购经适房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先应具有本市城区常住居民户口,同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城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现阶段标准定于13304元以下。
  其次,参与申购的家庭中,应当是所有成员无购房、自建房记录或自有产权房人均建筑面积在本市城区人均居民住房面积的60%以下,目前拟定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18平方米。
  同时,针对一些殊情况,如离异、丧偶带小孩,及年龄在25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允许作为家庭申请经适房。对复员转业退伍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后可优先购买。
  申购资格在经过社区、街道和区政府进行审核后,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由市经适房主管部门发放准购证,来终确定符合资格的对象。“申请经适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高的户口不是常住居民户口,诸多条件他均不符合,所以不能申购。”市房管局工作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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