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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中心城区租赁房主推40㎡户型

2011年11月09日 08:00     小编:     荆房网|0     点击: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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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荆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计划管理,单位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该意见提出,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并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单套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高层住宅可在单套控制面积基础上放宽10平方米。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本着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建筑容积率。
  荆州城区将多渠道筹措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每年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在商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中,按不低于建设规模5%的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移交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管理。
  同时,工业园区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本单位和园区内企业的职工出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城郊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不改变权属关系的前提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社会出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建设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建成一定年限后,可优先出售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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