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所有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
二、活动期间与活动条件
活动期间:2011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30日。
本次活动共推出60套房源,该60套房全部出售后活动即行终止,截止时间不再受前款时间限制。
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自愿与出售方签订《“购房保值”协议》。
三、 活动内容
1、参加活动客户可享有“补差价”权利,即:
截止2013年3月30日止,若本公司《长江尚品》区域内的同类房屋售价,比参加本次活动客户购买时售价下降,则客户有权向我公司提交《价格补偿申请书》,我公司收到该客户的补差价书面申请后,将依本规则中之规定进行补偿,三十个工作日内办妥补偿事宜。
差价核定以阶段售价一房一价表为参考依据,即以2013年2月—3月同类房源平均售价计算。该两个月内的同类房源实际成交价,以房管局备案资料为准。
2、参加活动客户可享有“预留金”权利,即:
参加本次活动的客户,可预留承诺金2万元,即客户在应交购房款中留下2万元暂时不交,待本活动终止并核定差价后,该款参与双方后结算,或用于补交购房款,或用于冲抵出售方应补的差价。
一次性付款的客户,预留2万元房款,于2013年4月10日前结清;
按揭付款的客户,贷款办理下来后,再返还预留房款2万元,于2013年4月10日前结清。
四、 别约定
参加本次活动的客户,应在2013年4月10日前递交《价格补偿申请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权利。
湖北伊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