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
教育部发布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
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
并经党组会审议
拟同意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等25所独立学院转设为
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
现将学校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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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党组会审议,拟同意贵州大学科技学院等25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现将学校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5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1年5月17日
教育部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长江大学发起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荆州。环境秀丽,景色宜人,是湖北省园林式高等院校。学院立足湖北特别是荆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石油主干学科为特色,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是目前湖北省唯一一所以石油主干学科为特色的多科性独立学院。
此前
已有68所独立学院的转设申请
已获教育部公示
截至目前
2020年教育部拟同意
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
普通高等学校共9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