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到年关,回顾2016年,全国各地楼市经历了契税征收下降、公积金存款增息的洗礼,同时国家也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房地产政策接连出台,2月2日起“降首付”、2月21日起调整“公积金”、4月17日起“正式受理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补贴”、7月15日,正式出台《关于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实施补贴的通知》相关文件,2016年多个利好政策刺激,全国楼市成交节节攀升,荆州楼市行情也是水涨船高,降低首付比例、实施补贴,公积金也几番调控。2016年的楼市,也是众说纷纭,政策的利弊决定它的实际成果,荆房网愿与您共同评说!
时间:2016年2月2日
事件:荆州购房首付比例降至两成
内容:2月2日起,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进行调整。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家庭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二套房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详情]
时间:2016年2月21日
事件: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提升至1.5%
内容: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提升至1.50%执行。[详情]
时间:2016年4月27日
事件:正式受理荆州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
内容:申请购房补贴的对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住房以外的、单套面积在90㎡以上、144㎡(含)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相关《商品房购买合同》的备案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补贴金额按按缴纳契税额度的50%进行补贴[详情]
时间:2016年7月15日
事件:荆州市出台《关于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实施补贴的通知》
内容:凡农民工和农民在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不含各区所辖乡镇)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的,在缴纳房产契税后,可申请购房财政性补贴。[详情]
时间:2016年12月29日
事件:荆州市中心城区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和贷款业务
内容:从2017年1月1日起,荆州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部分调整。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和贷款业务。[详情]
纵观全年还是各种优惠利好政策,降首付实施补贴,无疑让更多购房者抓紧好时机。其中变动较为多的是公积金贷款,参考链接较多为避免混淆,还是简单明了以下三句话:
首套房首付最低两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三成,三套房限贷。
首套房贷款购买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从2017年1月1日起,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和贷款业务。
小编解读:2016年开始,全国各地开始陆续对楼市进行调控,湖北省会城市武汉也在下半年连续两次政策出台,再度提高首套房首付比例,加强限购限贷力度,限购幅度扩大,让不少想要武汉买房的人望而止步。相比武汉的高房价、快节奏生活,荆州显然更加宜居。荆州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各项建设逐渐完善,交通日渐便利,生活水平和房价都不至于给置业者太大压力,所以如果遇到适合的房源、又刚好有购房的能力,置业者还是最好要把握住,不要错失良机!
(2月2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2月22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5月1日)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7月28日)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12月14日)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2月1日)房地产广告中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升学”等事项,以及承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表述将视为违规。
(2月21日)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5月1日)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而个人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将计入房屋的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6月3日)要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9月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11月28日)从房地合一角度、从同地同权角度,也应该允许城镇住宅用地免费自动续期;对于70年以下的住宅建设土地应当补交一定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