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房网
您当前位置:荆房网>荆州楼市>楼盘快讯

石家庄: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要无偿移交当地政府

2018年07月23日 14:55     小编:MM     河北日报     点击:1616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出台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要无偿移交当地政府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要求开发商建设的配建教育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要无偿移交当地政府,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使用。


  办法明确,居民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配建教育设施的移交主体,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为配建教育设施的接收主体。配建教育设施是指居民住宅项目配建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配建教育设施移交范围为2015年1月1日后,本市范围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居民住宅项目(含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区、各类保障房项目)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


  办法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配建教育设施竣工备案手续完结9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辖区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移交申请和移交材料,并协助办理配建教育设施权属登记手续。辖区人民政府应自接收配建教育设施之日起30日内,将接收的配建教育设施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使用和管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配备教职员工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教育设施移交后一年内投入使用。


  居民住宅项目配备的教育设施移交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建设、移交配建教育设施的,依据有关规定,由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移交。对逾期不移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移交,并予以顶格处罚。


  更多关于:购房知识、购房技巧、楼盘信息、楼盘优惠、楼盘综合比较、购房推荐、陪购买房、砍价优惠可以添加小编微信(hbshishoufw);同时,荆州购房扣扣号2483632119),诚邀急需购房人士的加入!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