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人民币)
|
竞买 备用金(人民币)
|
起始价(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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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其他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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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1)010号 |
沙市区长港路南侧 |
18528平方米 |
商服、城镇住宅 |
3.5-4.0 |
不大于22% |
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
商服40年、城镇住宅70年 |
3500万元 |
2000万元 |
8890万元 |
G(2011)011号 |
沙市区园林北路东侧 |
6366.71平方米 |
商服、城镇住宅 |
2.2-3.5 |
不大于28% |
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
商服40年、城镇住宅70年 |
950万元 |
400万元 |
2360万元 |
G(2011)012号 |
岑河镇安兴路西 |
15613.66平方米 |
商服、城镇住宅 |
1.8-2.2 |
不大于30% |
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
商服40年、城镇住宅70年 |
350万元 |
150万元 |
890万元 |
G(2011)013号 |
沙市区太岳路东侧 |
6421.76平方米 |
商服(汽车维修站及服务) |
1.0-1.5 |
不大于30% |
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
商服40年 |
500万元 |
350万元 |
132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抄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招拍挂出让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由联合申请者共同申请取得一个报名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地点为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东路附155号荆州市综合招投标;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10:00时起至2011年7月29日10:30时止。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6日17:00时,到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东路附155号荆州市综合招投标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7日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11: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7月27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28号,荆州市土地市场交易
联系电话: 0716—8271052
联 系 人: 路兵 陈涛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