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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力度加大

2012年02月25日 09:29     小编:     |0     点击: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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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荆州将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800—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同时,荆州认定了监利县福娃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荆州市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可进入创业实训基地学习生产、管理等创业技能。

  大学生创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初创的企业,允许按行业点合理放宽资金、人员准入条件,以及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对共同出资设立科技、环保、节能、种植养殖业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期出资达到1万元即可登记;年内出资3万元,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投资设立科技、环保、节能、种植养殖业型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下的,期出资达到2万元即可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非货币财产作为注册资本登记。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在工商部门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持《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大学毕业生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可申请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在限额内给予财政贴息。

  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同时,市人社部门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专门用于资助大学生创业。

  大学生创办农家乐项目,可申请1万元农家乐项目扶持资金。

  对业困难人员新增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可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政府投资兴建的创业基地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连续3年免收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场租费用。

  目前,荆州已认定荆州区城南开发区御河机械加工等13家单位为批荆州市创业基地,荆州市荆贸企业总公司等11家单位为批荆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并在荆州开发区建设了大学生创业园,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创业提供孵化、预孵化及实训场地,在基地孵化和创业,也可享受场租补贴等优惠政策。 对毕业一年未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了业困难人员认定后自主创业,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灵活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额度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困难大学生可获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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