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荆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获悉,荆州市2013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对象资格确认及申报工作圆满完成。经严格审查,今年,全市有4368名农村独生女将享受在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胡祥英介绍,申请高考加分的农村独生女考生,父母双方均必须为湖北省农村居民,且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考生本人为独生女且属农村居民。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另外,这一政策适用于省属高校,相关考生报考省外高校和在鄂部委属高校时不能加分投档。
今年初,全市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按照统一的规范程序和工作进度要求,对2013年申请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的对象进行了严格资格确认和层层公示。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完成了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对象的信息核对,目前,4368名加分对象的个案信息已全部录入招办信息系统。
荆州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2012年,全市共有4460名农村女孩享受高考加分政策,3381人高考加分受益,加分人数和受益人数均位居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