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实行近和免试入学
荆州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依照历史形成的惯例,招生时间定于8月中旬。凡是年满6周岁,持有荆州城区户口、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对应招生辖区内持有房产证明的儿童,均实行近、免试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由所在地教育局按照“两个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安排部分公办学校接收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高中招生,日程安排紧凑合理
按照我市今年高中招生当前工作日程安排,7月4日-5日,考生申请查卷查分;7月5日-9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各地收集考生志愿确认表;7月6日,市中考办组织查卷查分;7月7日,公布核准后各科成绩。
7月13日-25日,全市集中录取:市中考办组织网上投档,打印预录名册,学校打印预录通知书;7月14日-31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预录通知书、学籍档案到录取学校报到登记。
8月1日-3日,各高中学校到市中考办注销未报到的学生名单;8月4日-5日,公布剩余计划,组织未录取考生二次填报志愿;8月6日-7日,全市集中补录;8月8日-10日,打印正式录取名册。
9月1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凭录取名册办理新生网上学籍注册。
学生转学,法定监护人需书面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实行网络管理,统一使用省级网络管理平台。
学生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附迁入地接收证明和户籍迁移证明,经转出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学校出具转学证明。转入学校凭转出学校转学证明安排学生读。迁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籍网络管理系统将学生学籍档案传递到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学申请和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
免费入学,指农村初中和小学生
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收费项目:课本费(指国家课程教材费和地方课程教材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城市公办初中、小学收费标准为:课本费,大中城市:初中135元/生·学期,小学1—2年级50元/生·学期,小学3—6年级70元/生·学期;县级市城区:初中130元/生·学期,小学1—2年级45元/生·学期,小学3—6年级70元/生·学期。作业本费,初中35元/生·学期,小学25元/生·学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
自2009年春季学期起,农村公办初中、小学,学校不允许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免费发放的教科书包括国家课程教科书以及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学习资源。
择校费用,三年不得超过2.7万元
普通高中学校,计划生的学费标准为: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和市(州)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
择校生的学费标准为:省级重点(示范)高中三年学费高不得超过2.7万元(即每生每学期4500元)、市(州)级重点(示范)高中三年学费高不得超过2.1万元(即每生每学期3500元)、一般高中三年学费高不得超过1.5万元(即每生每学期2500元)。择校生按此规定缴纳学费后,学校不得再加收学费。学费由学校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课本费包括普通高中新课改后的教材费和作业本费;收费标准为380元/生·期。
大学新生,可以申请路费
资助对象为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外省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据悉,2012年共资助大学新生1972人,其中省内1602人,省外370人,资助金额11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