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规划申请,我局已受理。详情请见项目所在地现场公示牌或登录荆州规划网站(www.jzgh.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十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有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局法规监察科。
请利害关系人(听证参加人)在提交书面申请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工作证)以及房产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等与本许可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逾期不提出听证要求的,即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市规划局地址:沙市区白云路7号
联系电话:8523523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