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沙市区小学新生招生辖区原居委会分配表(表一)
注:由于学校历史布局和新社区居委会跨度太大的原因,同时按市局“学校辖区划分原则上不变”的要求,今年学校辖区的划分沿袭老的居委会划定。网格图(表二)的辖区划分为参考。
2015年沙市片区小学新生招生辖区网格图(表二)
注:此表是对原居委会辖区的网格表述,如有误差,以(表一)原居委会辖区表述为准。日前,记者从沙市区教育局获悉:沙市片区2015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方案出台。沙市区今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基本沿袭去年的辖区划分。适龄儿童凭户口、房产等证明,按辖区入学(见表格)。
招生对象为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年龄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城区学校严禁招收乡镇学生和城区跨区的学生,严格控制周边县市学生。方案要求,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申报新生学籍要认真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严禁弄虚作假。
此外,严禁任何学校采用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对于片区外学生和随迁生登记数没有超过空余学位数的学校,学校可直接核发入学通知书。
对于残疾儿童,各校要妥善接受辖区内残疾儿童随班读或进入殊教育学校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辖区内符合随班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3年及以上)、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凭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以及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进行登记,如学位已满,可到沙市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再相对近统筹安排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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