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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施行 荆州举报驾考舞弊属实可奖励千元

2018年05月02日 14:53     小编:zwq     荆州新闻网     点击: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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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关于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保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驾驶人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荆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决定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考试员、辅助考试员、考场工作人员。

  

  二、举报内容

   

  1、考试员、辅助考试员、考场工作人员,索要、收受学员、教练员钱物的。

   

  2、考试员、辅助考试员、考场工作人员,组织、纵容、放任考试舞弊行为的。

  

  三、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0716-8885895(8:30-16:30,工作日)。

  

  2、来访举报:荆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驾驶人管理科受理来人来信举报。

  

  3、邮箱举报:jzjktspt@foxmail.com(荆州驾考投诉平台的首个拼音字母)。

  

  四、奖励标准

  

  举报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视频、图片等相关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1、同一信息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违规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

  

  2、被举报的违规行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所提供的证据应当清晰、准确反映违规行为的事实,车管部门经审核后可以转为处罚证据或可以根据举报内容查处的。

  

  3、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违规行为人敲诈索取“封口费”,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4、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违规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5、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终身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资料;对举报人的宣传报道,须事先征得举报人的同意。

    

  六、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荆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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