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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用来住的 来看荆州楼市新政 对你会有啥影响么?

2018年09月06日 08:15     小编:MM     荆州之声     点击: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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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荆州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为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更大力度地支持大学生在荆州就业创业,从2018年8月1号开始,对新取得建设用地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从原按商品住宅建筑总面积无偿配建5%的公租房调整为无偿配建7%的保障性住房。其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3%、大学生公寓3%、共有产权住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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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型标准分别为: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超过66平方米,


  大学生公寓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45平方米左右,最高不超过55平方米,


  共有产权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超过8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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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住房配建时,以配建为原则,如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原地配建,应由开发商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7%的比例无偿缴纳易地建设费,缴费标准按宗地楼面地价和项目建安总成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宗地楼面地价标准按实际出让价格确定,建安总成本暂按3000元每平方米收缴。所缴费用全额进入财政专户,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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