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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实施 荆州网购消费者可更加放心

2019年01月03日 14:46     小编:zwq     荆州之声     点击: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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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对电商经营者、电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商争议解决与电商促进、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将让网购更加放心和规范。今后,电商经营者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的罚款。

  

  前段时间,在中心城区的万达商街附近经营快餐店的某商户,收到了某外卖平台强制要求,商户只能够上他们一家平台,否则就下线。

  

  面对这样的强制要求,有些商家选择了妥协,只上线一家外卖平台。不愿意妥协的商家,则面临着被下线的窘境,对这样的做法大家气愤又无奈。

  

  荆州市工商局网监分局工作人员韩威介绍,有的电商平台为了获得更大的流量,会对商家强制“二选一”,《电子商务法》实施后,这一行为被禁止。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如果商户收到平台的这种不公正待遇,可以举报,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罚50-200万。

  

  此外,《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代购、网络直播也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制约;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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