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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房价涨幅应低于12% 未完成计划目标予以问责

2011年03月31日 17:49     小编:     荆州房网|0     点击: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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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荆州市公布了2011年度的城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增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而根据荆州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

  同时,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的职责,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确保完成调控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凡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按照行政问责制度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据报载,截至3月29日,已有包括上海、深圳、武汉、郑州、太原在内的超过70个县市,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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