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大堤是荆州的一大门户,本应是风景线的荆江大堤,却曾经尘土飞扬、令人遗憾。为打造这一风景线,荆州市开始了系统的整治工程。如今工程进展得咋样?荆江大堤是否旧貌换新颜?今后它将有着怎样美丽的容颜?近日,本报记者实地踏访,今起推出荆江大堤整治工程系列报道。
背景
提升荆州滨江形象
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百成提出了对荆江大堤城区段进行整治,兴建江滩公园、抗洪博物馆等建议;也有市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建设荆州沿江景观带的对策与建议”的建议。
其实,2010年7月,荆州市政府启动了荆江大堤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综合整治区段上起荆州区学堂洲,下至荆州开发区盐卡,全长17.5公里。
8月1日,荆州市荆江大堤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戴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为保障荆江大堤荆州城区段防洪安全和饮水安全,提升城市滨江形象,荆江大堤城区段整治分为三段推进:段从长江学堂洲至新河口;二段从长江新河段至四码头;三段从四码头至开发区盐卡。其中,二段正处于荆州城区段,是市民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今明两年重点整治区段。
荆江大堤城区段整治需3年完成,戴勇介绍,当前正在进行的整治工程为二段内新河口至宝塔湾段,全长1.56公里。荆州大堤城区段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控制大堤与子堤间的陆域,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居住性房屋,确保港口建设用地;依法取缔堤上堤外一切无证或证照不全的经营性餐饮场所;拆除临江(大堤禁脚内30米到堤外,下同)的一切违章建(构)筑物,迁移二阶段临江的部分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整合岸线内砂石料、煤、散货作业线,关闭或搬迁二段内的各类砂石料、煤、散货码头及木材市场。
同时,合理调整堤顶公路防汛交通限制卡口;对城市居民长江饮水源地实施保护,整合取水口,关闭未达标的排水污口;对临江的闲置空地进行植树补绿;兴建荆州滨江公园和亲水休闲岸线及旅游码头;修通大堤上下滑坡及进港公路,延伸沿江大道向西至学堂洲、向东至月堤路。
戴勇说,今年需完成的期工程整治任务有:拆迁安置239户居民,完成16家企事业单位的搬迁;完成3家单位场地出租清场腾地工作;拆除8座码头,迁移7座码头;完成滨江公园期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沿线路灯及景观亮化工作。
当前,荆州荆江大堤荆州城区段期整治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出台,该项目征收东起万寿公园,南抵长江,北抵荆江大堤,西至新河口学堂洲围堤。涉及房屋建筑面积23557.17平方米,其中附属物体6751.09平方米。
进展
20%的居民已签约
8月3日上午,记者踏访长江新河口至宝塔湾一带,沿线可见年代均较久远的民居或建筑物。
荆州市大桥木材大市场位于荆州长江大桥底下。此处道路坑洼不平,杂草丛生,木材露天堆放,简易棚便是木材加工车间。
沙市区宝塔湾居民小区共居住着76户人家,房屋布局谈不上有规划,且多为低矮的平房,部分房屋的顶部盖有石棉瓦和塑料布,少许房屋墙壁上长出一两棵杂树。
居民潘先生年约7旬,从他记事起,住在此。1998年前,时逢长江涨水时,江水淹没宝塔湾居民小区,居民们不得不暂住他处。逢到雨天,居民需穿胶鞋外出。
居民李先生的家临着通向宝塔湾居民区的一条土路。当记者步入他家时,险些崴脚,原因是室内地面低于门前土路约0.4米。造成这种情形,是因汛期期间,江水淹没了土路。当江水下降后,居民出行难,好用砂石、土壤回填土路坑洼带,年长日久,土路便高出室内地面。
经营木材生意的郭先生等人告诉记者,他们已表示同意拆迁木材市场,且补偿比较合理。“我们宝塔湾居民区的居民将搬迁至沙市区南湖小区。”宝塔湾居民区的刘先生说,南湖小区的环境等硬件设施均不错,别是方便小孩上学、居民医、上班,预计明年4月可入住了。”
荆州区荆江大堤综合整治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期荆州区段被征收对象涉及13家企业和76户居民。截至8月3日,7户居民同意搬迁,并与荆州区荆江大堤综合整治指挥部已签约补偿协议。辖区码头迁至李埠港处,新码头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水下设施已完工,正在抓紧安装电力设施。
随后,记者来到沙市区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正在给前来咨询搬迁补偿的居民释疑。该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沙市区段期需征收房屋涉及121户。该指挥部先解决房屋“两证”齐全的居民的拆迁补偿工作。若“两证”缺失或不全的房屋,工作人员现场核定测量房屋面积,待专业评估认定小组评估认定后,公示合法面积,再按照规定补偿标准给予拆迁补偿。“目前,市政府已划拨了房屋征收启动资金,截至8月1日,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已签约57户。”荆州市荆江大堤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戴勇告诉记者,市河道局江陵分局其辖区共有42户居住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通过前期准备工作,上月21日,42户居民在江陵河道分局进行了摇号,率先启动房屋征收协议签订,27日,共签订拆迁补偿协议38份,且现已搬迁他处。
阻力
众多难题需破解
企业和居民愿意拆迁,为何荆江大堤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进展缓慢?沙市区宝塔湾居民区的居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称愿意搬迁至他处,对补偿标准也无异议,是对拆迁补偿房屋面积核准有异议。
家住宝塔湾居民区的李先生说,他家的房屋原是四合院,“破四旧”时被拆,再建房面积较小,家庭成员增多后,扩建附属房,且均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但他却持有于1955年由沙市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一张权属人姓胡的“地契”。而今,因房屋没“两证”,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潘先生与李先生邻居。潘先生告诉记者,其儿结婚后,需扩建房,他曾向有关部门申请,因此片区处于江堤外,有关单位未受理,后找到河道部门办理了相应的手续。
潘先生向记者出具了他持有的申请扩建表,表格记载显示,潘先生申请扩建40平方米,同意扩建并盖章的单位有其单位、居委会,而办事处或乡管理部门意见一栏签有姓名,却未盖公章。
潘先生认为,他持有扩建申请表,也交纳了相关费用,其扩建的40平方米的房屋算作附属房,认为不合理。
采访中,宝塔湾居民均表示同意拆迁,是他们所建的附属房未纳入主房面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不合理。由此,附属房的补偿是他们未签约的原因之一。
居住宝塔湾居民区中,有19户居民现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居住此处的72岁的罗姨妈等居民说,他们同意搬迁至他处,按照相关规定,每户可换得一套45平方米安置房,但因每套安置房多出的4平方米,由他们出资购买,且安置房“两证”自行办理。
罗姨妈等居民认为,安置房多出的4平方米的面积及“两证”办理费用,他们无力承担,这导致他们暂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荆州市大桥木材市场共有26家经营户。据木材经营户杜先生介绍,他们经营户与场地权属单位协商租赁时,租赁期为10年,合同签约方式为5年一签,现租3年,要搬迁他处。
杜先生说,眼下,与他们洽谈搬迁事宜的是场地权属单位,拆迁补偿办法规定,木材经营户的拆迁补偿费1.5万元,经营户自建房不予补偿;同时,场地权属方应全额退还押金和已收未到期租金,与经营户终止合同。
杜先生等木材经营户认为,他们前期投入资金几乎每户投资7万元以上,现拆迁补偿费远低于他们的投入资金,所以要补偿合理,他们愿意另寻场所。
荆州区、沙市区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均称,因荆江大堤防外居民区过去未纳入城区管理范围,居民的房屋“两证”缺失或不齐,导致房屋的面积核算难以确定。
另外,片区现存有大量的附属建筑物,虽然年代久远,但是又不能轻易认定为违章建(构)筑物,有等候专门评估认定小组评估认定房屋权属、房屋面积。此外,部分房屋权属人年龄较大,文化水平有限,对拆迁补偿条款无法理解,这些增加了宣传引导的难度。
荆州市荆江大堤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也透露,当前,荆江大堤荆州城区段期工程房屋征收虽然启动,但是的确遇到了难题,如房屋、土地及资产评估问题;未经登记房屋认定及处理问题;片区内需拆除码头企业的安置问题;长江运砂船管理问题等及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