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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雄楚公园安置小区(C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12年08月20日 15:10     小编:     |0     点击: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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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政府雄楚公园安置小区(C区)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要求,该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对雄楚公园安置小区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后收集意见的讨论结果,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及基本情况
东至经一路,南至太湖港路,西至技校单元控规规划道路(五号路)、北至涉江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该征收项目涉及住户83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8943,其中非住宅面积约400,住宅面积18543
二、征收主体
市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
市房产管理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雄楚公园还建小区房屋征收工作组
五、评估机构选择
经多数被征收人选择,金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被确定为征收范围内的评估机构。被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应配合估价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测等工作,确保估价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六、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被征收人选定的金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价值为主,结合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条款,以《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的补偿总金额为结算依据。
(二)产权调换:对被征收合法的主房、檐口高度在2.2米以上的房屋按照1:1还迁
(三)被征收人私有住房所有权人属城镇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简称双困家庭),参照市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安置,即被征收人居住用房建筑面积低于45的(在本市另有住房的,应一并计算面积),安置建筑面积不小于45的成套房,不结算差价。
房屋征收签约过程中,征收实施单位可在征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处置被征收人提出的不可预见的补偿要求,增加的补偿费用在评估报告3%以内的直接处理,超出3%的报城投、市征收办批准后方可签约。
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在7日内搬空房屋,将钥匙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交给征收实施单位,征收实施单位收到钥匙后即付清补偿款。
七、房屋的认定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面积认定及住宅改经营房的面积认定由市房屋认定小组依据相关法规,结合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依据依法予以认定,住宅改经营的补偿标准按商业门面和住宅价格取中间值确定。 
八、补偿款领取及回迁
(一)被征收人领取补偿款时应提供户口、身份证证明(验证户口、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由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签字认可;委托代理领取的,除提交上述证件外,委托人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公证书等资料。
(二)办理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手续时,被征收人需提供个人信息及身份证原件,由征收实施单位统一办理。办理费用采取旧证换新证的原则,根据相关政策,增加面积的办证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原房屋无“两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办新证的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被征收人需要分户的,须达到下面三个条件:1、长期居住在此并由相关部门予以证明的;2、已成家,有结(离)婚证明;3、分户后户型面积达到100m²以上的可以分户。分户的办证费用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三)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3%(含3%)以内的按成本价2660元/支付;超过3%以上部分按市场价支付;若安置房建筑面积少于实际还迁面积的按市场价格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九、签约期限
以征收决定确定的时间为准。
十、其他补偿
      
(一)搬迁费:一次性按6元/计算补偿。该费用在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中载明,
      
(二)临时安置费:按照每户每月6元/标准发放,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补偿。发放时间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至交新房钥匙三个月后终止。
      
(三)设备迁移补助费:
固定电话拆移补助费:100元/部;
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100元/户;
宽带拆除费:300元/户;
三匹以下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三匹以上空调拆装补助费:300/台;
单独立户电表迁移补助费:单相300元/块,三相700元/块
单独立户水表迁移补助费:1000元/户;
水井补助费:300元/口;
太阳能热水器补助费:500元/台;
电、气热水器:100元/台。
(四)装饰装潢及停产停业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装饰装潢补偿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确定。
2、停产停业(经营损失)补偿参照城区房屋拆迁补助费的标准,按被征收经营房屋评估总额(不含装饰装修)的5‰ⅹ6个月一次性补偿。
十一、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从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五日内签订协议的奖励2万元并优先参与摇号选房,五日后每推迟奖金减少2千元。具体办理时间以征收决定公布的签约期限为准。
十二、安置房的建设、分配
(一)安置房建设标准按照住建部框架结构房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水、电、天然气及有线电视、电信线路安装到门栋。
(二)安置房栋号、房型、层次、朝向等按照合同序号顺序选房。
(二)安置房由征收实施单位根据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序号选房结果统一进行分配,安置房分配时考虑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的合理要求,在分配前可予适当的照顾。
(三)被征收人在安置房屋入住后,三年内免交物业管理费,但被征收人应接受物业业主委员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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