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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滨江花园只有20年土地使用权

2013年04月02日 09:12     小编:     |0     点击: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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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先生2006年在石市的滨江花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房产证已经拿到手了。可土地证办下来后,所有的业主们都不愿意认领了。
        在滨江花园小区的大门口,张贴着一张《石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的通知。通知上写着出让低年限为20年。

  邓先生很是疑惑:“一般都是70年,我们的怎么有20年?”什么?20年!是因为这样,业主们的土地证都没有拿回来。

  邓先生说:“签字了认可了,我们现在是不认可,20年到期了怎么办,国家是不是要收回这片土地,那我们去哪住?”

  为了这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小区还曾召开过业主委员会,可讨论后也没有一个结果。开发商说能办20年,说政府这批了20年。

  一般是70年,少也有50年,但是邓先生他们怎么有20年呢?难道20年后又要花几十万买一套房子吗?由于邓先生联系不到开发商,也不知道开发商在什么地方。也无从得知土地使用权为什么有20年。对于这个疑问,向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咨询情况。类似于滨江花园2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合理呢?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赵秀敏解释说:“是合理的,要看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多少年,是开发商缴纳了20年的出让金。”

  如果是这样,那20年期满后,小区的业主们应该怎么办呢?

  赵秀敏说:“可以续,小区业主有优先权,按一年来续或是一次性付清。”

  既然可以延续,那邓先生也放心了。但是对于这样的情况,赵科长说,业主们应该有知情权:“在买房的时候要告知业主,业主也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咨询,要知道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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