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发文,针对一些地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仍较薄弱,有的地方审计监督缺失等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对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
四部门要求,要落实村级民主理财,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民主理财人员应根据业务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对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
同时,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四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
在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上,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县级要内设专门的审计科室,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
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