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案发后涉案犯罪嫌疑人夏某、邓某已逃离本县,社会影响恶劣,县纪委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督办。9月20日,在获悉犯罪嫌疑人已逃往荆州市的准确信息后,朱河派出所所长刘发源带领副所长张双喜、民警刘哲等人放弃中秋小长假休息时间,立即赶赴荆州市沙市区,在市局技侦部门支持下,9月22日成功在沙市区某招待所内将犯罪嫌疑人夏某、邓某抓获。
经查,2012年4月,犯罪嫌疑人夏某知(女,潜江人)、邓某(男,监利县容城镇人)来到朱河镇找到犯罪嫌疑人文某(已抓获),夏某向文某介绍邓某是本县红城乡政府的工作人员(系冒充),说邓某可以帮助违规生育的小孩上户口,并且承诺上一个违规生育的小孩户口价钱为6000元,户口上好后再给钱。2012年5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文某分别联系违规生育小孩需要上户口的黎某、文某、张某、胡某、杨某、某、谢某等七人,并向其承诺上一个户口7000元钱(准备从中赚取每个1000元的差价),并且等户口上好后再给钱。黎某等六人(张某除外)明知是通过不正当途径给小孩上户的情况下,为了规避缴纳社会抚养费,向犯罪嫌疑人文某提供了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及出生证明等资料。之后,文某将黎某等七人的相关资料交给犯罪嫌疑人夏某和邓某办理。
经鉴定,黎某等七人到公安机关上户口的《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系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