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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荆州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最高奖金10万元

2017年12月01日 11:58     小编:     江汉商报     点击: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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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索取发票,摇出惊喜大奖。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使用,12月1日起,我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消费者在省内购物、餐饮、住宿、娱乐等所有行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可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摇奖,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金。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沈辉介绍,此次有奖发票在包括湖北在内的全国六省市进行试点,有奖发票采用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技术手段实施摇奖,摇奖方式便捷,操作流程简单。消费者关注“湖北国税”微信公众号,通过“功能菜单”进人“发票摇奖”页面,点击“扫一扫”图标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进行摇奖;也可以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选择“发票抽奖”进行摇奖。


  据了解,此次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第一次为即时开奖,中奖奖金分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五档。中奖“红包”兑付时限为24小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弃奖。参与第一次开奖并且经过实名制注册的个人消费者还可以参加二次开奖。第二次为定期开奖,每个季度一次,奖金分为5万元、10万元两档。第二次开奖的中奖者须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国税局兑奖,逾期未兑奖的同样视为弃奖。


  值得注意的是,有奖发票的范围为今年12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普通发票。该种发票左上角印有二维码,消费者可根据该特征轻松识别。红字普通发票、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自开票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发票均不参与开奖活动。


  市国税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兑奖过程中遇到操作方面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咨询。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可直接拨打12366向国税机关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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