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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制度保障住房刚需 利于稳定房价预期

2017年08月09日 15:28     小编:MM     证券日报     点击: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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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频频迎来重磅政策,最为瞩目的就是北京市住建委8月3日宣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北京拟新推“共有产权住房”,“新北京人”获得共有产权房的比例不低于30%。


  方正证券房地产分析师夏磊8月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共有产权房实质上是商品房的一种,是有保障功能的商品房,但在产权份额上由政府持有一部分,减少了购房人的压力。由于其产权分割更为清晰,日后北京新入市的自住房会逐渐被共有产权房取代。


  记者梳理后发现,北京共有产权房的推出,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升级。根据《办法》规定,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此外,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推出,透露出三个方面重要导向意义:一是提供了以产权制度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新思路。虽然此前限购、限贷、限售、限离(离婚)等行政化政策对楼市调控能起到立竿见影作用,但却抑制了房地产正常的市场机制,且降低了场内流动性,这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会带来一定的隐忧,长期下去也会给经济带来负面影响;二是最大的亮点在于完全遵循市场化机制,不干扰市场价格,而是通过产权制度来抑制投机、支持刚需购房、促进公平;三是准入条件更加严格、精准,聚焦无房家庭首次购房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共有产权房的推出,其实早在上半年就已“剧透”过。今年4月份,住建部和国土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应。而再早之前,住建部曾于2014年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了政府供地缺乏激励的问题,有利于刺激政策扩大和落实供地计划,形成有效供给,满足居住需求。”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对于稳定房价预期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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