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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公租房六一起上调租金

2013年03月18日 12:59     小编:     |0     点击: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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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荆州市房产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荆州市国有直管公房基本月租金标准开始上调,高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调整为2.2元,低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8元调整为1.24元。离休干部、困户可享受调租优惠政策。

  租金全面上调

  为继续推进我市公有住房租金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2]20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物价局批准,荆州城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由原来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调整为2.2元;超过面积部分租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的租金标准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届时,我市各类直管公房基本月租金将全面上调。按照房屋结构等级,租金标准分别为:钢混结构房屋每月每平方米2.2元;砖混一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2.2元;砖混二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98元;砖木一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98元;砖木二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78元;砖木三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59元;简易结构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24元。

  对于超面积住房,其所超面积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2.82元收取。根据相关规定,我市租住公有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正、副厅级干部和享受同等职称待遇的知识分子,每户住房使用面积为102平方米;正、副县级干部和享受同等职称待遇的知识分子,每户住房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一般干部职工每户住房使用面积为61平方米。每户面积标准以家庭成员中职务(职称)高一人为标准计算;各类人员的住房使用面积以现行租金基价计算房租的控制性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面积标准。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城区国有直管公房面积接近70万平方米,共有住户1万多户。自2006年以来,直管公房高租金标准一直执行的是每月每平方米1.6元,但我市30%至40%的直管公房处于急需改造阶段,维修投入费用需要几百万,甚至出现“倒挂”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进行了调整。今后收取的租金将更多地用于房屋修缮和维护,确保房屋安全正常使用。

  部分人群可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调租政策,离休干部、困户可按我市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承租国有直管公房1949年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的配偶,提租后新增租金部分可实行减免;对承租国有直管公房的“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困难家庭可按我市住房保障的相关规定申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具体标准可进行差价调节

  据介绍,除了按照房屋结构等级收取不同标准的租金外,各类租金标准还可根据朝向、层次、地段等因素进行调节。其中地段分为三类,一类地段在基本月租的基础上可上浮3%,二类地段可上浮0%,三类地段可下浮5%.

  沙市区一类地段外围线为:东起红星路-往南至荆江大堤-西与解放路相接-北京西路、塔桥路-往北至江津中路;二类地段外围线为:东起三湾路-往南至跃进路、柳林路-至荆江大堤-往西至白云路、太岳路-北与北湖路相接-往北至长港路;三类地段外围线为除一、二类地段以外的地区。

  荆州区一类地段外围线为:东起东门城墙-往南至南门城墙-西至西门城墙-北至北门城墙;二类地段外围线为:城外东至汉沙线-南至南湖路之间区域;剩下地区为三类地段范围。

  居民反应不一

   承租的部分市民认为涨价合情合理,另一部分市民称难以承受。

  “很多困难户连房租都交不起,涨价实在让人承受不起。”家住沙市区梅台巷的居民夏家培说,他和老伴两人租住的国有直管公房有20平方米,每月租金为40元。由于老两口没有收入来源,老伴还患有癌症需要长期吃药,家里非常困难。因此,夏家培认为涨价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底层老百姓不能涨价。

  64岁的黄文玉是一名从制药企业退休的职工,她所租住的房子也是20多个平方米,在里面已经居住了20多年。“现在什么都在涨价,相应的工资水平、退休工资也有所提高,国有直管公房租金上调也是合情合理的。”黄文玉说,要涨价幅度不是太大,每月租金在50元以内,自己还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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