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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坚持”做好荆州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2013年05月31日 11:00     小编:     荆州国土局|0     点击: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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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市自实施“壮腰工程”以来,用地量剧增、被征地农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征地拆迁难度不断加大。然该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扎实做到“四个坚持”,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职责明晰。按“政府主导、明确目标、部门配合、专班负责、责任分解、各计其功”原则,成立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征地领导小组;建立重大项目包干制。每个重大征地项目都确定一名市县区领导负责,由各部门组建项目指挥部。严格履行征前“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确保程序合法。
       二、坚持依法报批。从2012年起,该局将报批事权下放到市征地拆迁办,实行“提前介入、分片管理、专人负责、全程服务”的原则和“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时限”项目管理模式,并将其纳入政务电子平台,在全省率先试运行县、市、省、部四级远程电子报件系统。对材料完整的,在补偿安置到位后,及时予以报批,将征地报批时间从40天压缩至21天。
       三、坚持依法补偿。征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在保障足额发放到位前提下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发放单位和程序。同时,督促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为其提供业机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以单一作价补偿、调地安置和集中还建为主。别是近郊的拆迁,通过修建安置小区的方式拆迁还建,高标准建好“一步上楼”安置房或“一基一台”安置小区,让“房(地)等人”,既取得了被拆迁户的信任,也节约时间。
       四、坚持依法拆迁。推行阳光操作,坚持做到“三个参与”、“三个公开”。“三个参与”即:聘请群众代表、司法公证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三个公开”即:征收的政策文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参与征收的工作人员向群众公开。同时建立健全“一名领导牵头负责、一套工作专班落实、一个政策标准执行、一个口径宣传解释、一个程序规范操作”的项目服务体系。每年进行市场调查,根据市场补偿补助标准,使之更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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