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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住建部发文强调:土地出让收入10%用于保障房

2011年06月03日 09:17     小编:     新闻晨报|0     点击: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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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再次强调公共预算、公积金增值部分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的10%均将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分析人士指出,尽管今年以来,财政部已多次发文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排,但从政策的效果来看,目前政府安排能解决不到一半的保障性住房资金需求。

土地出让金、公积金是重要来源

    在资金来源方面,公积金和土地出让收益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两大重要来源。根据《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将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地将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缴本级财政部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收益也将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当年实际缴入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规定项目后,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资金。

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大

    “土地出让金和公积金收益部分相加,约可以筹措到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20%到25%。”昨天,业内有关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为2.7万亿元,以10%的低比例计算,约有2700亿元土地出让金可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加上公积金增值收益也有3000亿元。即使再算上财政投入,基本落实的保障性住房资金5000亿元不到。这对于全年1.4万亿元保障房资金需求来说,显然远远不够。

    保障性住房需要的大量剩余资金缺口,目前正在开拓更多金融渠道。譬如,保险资金、社保资金、银行贷款等,但是这些领域的资金进入保障性住房还处于尝试阶段,今年来自社保和保险的投资资金预计也100多亿元。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还有一些企业联合推出了保障性住房债券产品,而相关银行也推出了总额高达千亿级别的保障性住房贷款计划,通过政府安排、民间筹措、银行贷款多渠道组合,以期改善保障性住房资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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