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荆州区国税局获悉,元至5月,该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1329万元,其中出口退税986万元,免抵调库343万元。
荆州区国税局及时落实“退税新政”,对企业出口货物到期不申报的,予以提醒并及时办理免税手续。同时,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可凭合同、销售账申请退税。A类出口退税企业可凭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申报退税,B类出口退税企业可凭纸质单证申报退税。
同时,该局还及时落实“免填单”工作制度,“免填单”具体分为“免单”、“免填”和“简填”,纳税人办理95%以上的日常涉税业务都可以实行免填单。这一服务内容切实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了办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