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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楼盘明码标价有所好转 但部分楼盘标价虚高

2011年05月17日 11:43     小编:     江汉商报|0     点击: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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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即“一房一价”后,至今已有半个多月的时间。荆州城区楼盘执行情况怎样,上周,记者随市物价部门执法人员对我市城区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总体上看,我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情况尚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但部分开发商售楼部实际标明的价格高于之前备案价格,实则虚高标价,通过打折幅度来调整实际售价。

我市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城区共有26个楼盘正在销售商品房。本月9日开始,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分组对城区的部分楼盘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了13个楼盘。从检查的情况看,其中85%的楼盘都在贯彻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但是也存在不执行规定的情况。问题主要表现为,标价方式没有经物价主管部门监制,也没有公示“价格举报电话12358”;有的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还没有引起重视,并没有行动起来;公示的内容也不全。
  从执行的情况看,初期的执行情况相对较差,随着物价部门监督检查以及媒体跟踪报道,引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关注和重视,之后的执行情况渐渐好转。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场科执法人员称,总体上看,执行情况还好,主要是我市行动早、抓得及时。
  4月14日,市物价局、市住建委、市房管局联合召开荆州市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会议,要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5月1日起开始对销售的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并表示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执行,可依据相关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5月8日,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开始对荆州区、沙市区城区的楼盘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称,上周通过检查,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检查一两天后,起初没有到物价部门进行申报的企业,纷纷致电和上门咨询相关的法规。
对违规者责令整改并处罚
  5月9日,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对城区部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在天的检查过程中,共有6家企业接受检查,其中有3家企业执行情况较差,违反了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当时表示将按照程序,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进行整改。记者获悉,目前,其3家企业的违法行为正在按程序进行处理。
  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国家发改委还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有关价格法规,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惩和公开曝光。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物价部门一定会依照发改委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对于发改委公布的该通知,不少市民认为,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而且还要将处罚结果透明化,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市民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违规违法行为,也要进行举报投诉。
“明码标价”难以抑制房价
  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新建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房一价”。这是国家发改委次在全国范围内明确商品房须“明码标价”,此前商品房“一价”甚至“几价”的局面,是否得到遏制?
  近日,记者跟随我市物价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在进行检查时发现,我市城区地段较好的楼盘商品房价每平方米单价基本上为4000多元到5000多元。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荆州区一楼盘商品房的明码标价标示牌做得较规范,但其公示的房屋价格高于前期向市物价局房服科申报的价格。
  “明码标价”到底能否抑制我市房价上涨?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规范住宅销售秩序,既没干预需求,也没明显干预供应,对房价走势影响不大。对此,不少市民表示,他们对于通过要求商品房“明码标价”来抑制房价这一举措并没有抱多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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